姐姐替我嫁给村里瘸子,三年后我回家,瘸子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
车厢里混杂着泡面、汗水和劣质香烟的味道,熏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。
车厢里混杂着泡面、汗水和劣质香烟的味道,熏得我太阳穴突突直跳。
酒店是老婆肖朦定的,城南新开的“锦江阁”,三楼宴会厅,不大不小,二十桌,刚好把他和肖朦两家的亲戚朋友都装进去。主桌正中央,他爸陈建国红光满面,端着一杯“洋河梦之蓝”,正跟肖朦的父亲唾沫横飞地吹嘘自己刚出生的孙子“脚趾头都比别人的长”。
浓郁的汤汁,Q弹的面条,大块的牛肉。浮夸的满足感从屏幕里溢出来。
最开始,是梳妆台上那支我新买的YSL口红,色号是1966,一支难抢的烂番茄色。我才用过两次,就再也找不到了。
是泡面,那种红烧牛肉味的,浓郁得有点霸道,旁边座位大哥哧溜哧溜吃得正香。
河对岸的灯火很稀疏,像谁不小心撒了一把碎星星在墨黑的丝绒布上。
我拖着我仅剩的、没被泡坏的行李箱,站在深夜的街头,感觉自己像个被扔进垃圾桶的隔夜饭团。
当林苇指尖触碰到那张写着“HIV抗体阳性”的报告单时,她感到整个世界都呈现出一种荒诞的虚假感。医生以一种沉痛的语气告知她,她六个月大的女儿诺诺,那个只会发出咿呀呓语、笑起来眼睛会弯成新月的孩子,确诊感染了艾滋病。这绝无可能。